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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的垄断行为遭4.07亿元处罚

时间:2019-10-18    点击: 次    来源:央广网    作者:中国船舶网 - 小 + 大


2015年12月28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宣布,对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川崎汽船株式会社、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等八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的垄断行为做出处罚,分别处以119万至2.84亿元不等的罚款,合计4.07亿元。
 
据了解,滚装货船又称“开上开下”船,像汽车等带轮子的货物可以直接开到船上去,而不用像普通货船那样把汽车先拆解后运输,到达目的地再进行组装。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的办案人员陈媚介绍,早在2012年这些企业就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2012年9月,美国、欧盟、日本同时在这个行业开展反垄断突袭。由于国际海运是把各个国家连在一起的,由此我们就猜测这件事也与中国有关系,但是由于这些公司的活动都在境外,我们无法得到确凿的证据。”
 
同时企业的规避意识和手段也给调查增加了很多难度。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在强大的压力下,2014年8月出现了第一家自首的企业。紧接着,一周之内又有两家企业为了减轻处罚而选择自首。这让其它企业的防线迅速崩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一处处长陈达介绍了案件的进展。
 
“从2014年8月份启动调查,至今年12月份结案,历时一年零四个月,涉案企业提交了12万页的资料。我们也与8家涉案企业进行了五轮的意见交换。最后查实了60多个违法事件,也勾勒出了整个滚装货物海运领域垄断案件的全貌。”
 
证据显示,这八家企业在与中国有关的滚装货物海运服务市场上,存在着互不侵犯既有业务、维持或抬高运费的共识,并针对客户发出的招标、询价等事项,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沟通,交换敏感信息、协商价格、商讨投标意向、分配客户及航线,涉及多个汽车和工程机械品牌。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贸易协调部主任许海东认为,这对消费者和汽车行业都造成了严重伤害。
 
“这种垄断行为肯定会增加进口车运价,体现到整车的成本里面,最后肯定是由消费者来承担。在出口车方面,我国每年也有80多万台出口到世界各个地方,运费高会提升价格,降低中国汽车在海外的竞争力。”
 
目前,八家海运企业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并深表歉意,它们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出了整改措施。据了解,除了被罚的八家企业外,挪威礼诺航运有限公司最初也接受了调查,但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它参与其中,所以最后被排除在处罚范围之外。
 
谈到超过4亿的处罚金额,办案人员罗毅介绍,这是按照违法的情节、性质,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对不同的违法企业按照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到10%进行处罚。然后还要根据企业交代案情的先后顺序,给予其不同的宽恕待遇。在这起案件中,有三家企业享受到了这个待遇。
 
“第一家报告有关情况的企业免除处罚,对于第二家企业给予其60%幅度的宽恕待遇,第三家企业获得30%幅度的宽恕待遇。”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张汉东认为,这起反垄断案件将在行业内产生积极影响:
 
“第一个是维护了国际滚装货物运输市场的秩序,使运输价格能够恢复到合理的水平,第二就是降低了进出口企业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受益。第三就是为相关企业参与竞争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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