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4 点击: 次 来源: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 作者: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 - 小 + 大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立项课题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结合我会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题,是指由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立项的重点课题,包括年度重点课题、跨年度重点课题和五年重点课题;课题以襄阳文化建设与发展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理论研究。 第三条 在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立项的课题,一般予以资助。 第四条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解释。
第二章 课题策划与招邀标 第五条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自觉研究和弘扬襄阳文化,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具有广泛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研究结果要有深度、有影响、高水平、高质量;建立科学的、民主的、协调社会各界的课题招标、邀标和奖励制度;注重建立涵盖政府部门、经济组织和社会中间组织社会网络的信息系统,逐步形成课题项目库。 第六条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鼓励以专业研究会为单位策划、研究课题。 第七条 重点课题可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邀标的形式。凡在襄阳市域工作、热爱襄阳文化的工作者,都可参与招邀标。 第八条 对于一些重大课题,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可根据情况,委托国家级、省级专家进行研究。 第九条 参与招邀标者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 第十条 参与招邀标者需填报《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研究课题项目申报表》,将课题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基本内容和研究方法、研究方案和进度计划详细说明。
第三章 课题立项 第十一条 课题投标材料经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审查后,符合要求的,予以立项。 第十二条 对于同意立项的课题,由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下达《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研究课题立项书》。
第四章 课题研究与结项 第十三条 课题立项后,进入开题阶段。课题主持人须形成规范性提纲,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予以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研究阶段;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构思直至符合要求。提纲没有经过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审查通过的,不能进入研究阶段。 第十四条 对于提纲多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可以更换课题主持人。 第十五条 课题提纲通过后进入研究阶段,课题研究者必须按照审查通过的课题提纲开展研究,不得偏离主题或擅自改变提纲。 第十六条 课题主持人必须按规定的进度开展研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七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填写《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研究课题项目结项表》,与课题一并,经相关专业研究会报请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课题,发回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成立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对课题进行审查,审查后再由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提出终审意见。终审通过的课题,予以结题,由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下达《襄阳文化襄阳研究会研究课题项目结项书》。
第五章 课题使用 第十九条 所有结项的课题版权归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所有,课题作者享有署名权;鼓励公开发表,分级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课题文章。 第二十条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负责结项课题的使用,包括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内参资料、向研究课题的审核部门或单位呈报研究结果、编入相关文稿等。 第二十一条 研究重点课题可由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组织申报参评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第六章 课题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 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课题由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资助和奖励各类型结项的课题。年度课题一般指1万字左右调查报告和研究论文,经费一万元;中型课题一般指5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经费5万元;大型课题一般指字数在20万以上的学术专著(含编著),经费15万元。如中央、省、市级领导对课题文章有正向批示,视其影响力大小,在课题资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对不能结项的课题不支付课题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承担的省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评审通过后从下拨的省、市课题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鼓励各专业研究会和会员主动多渠道争取课题及经费,但须按照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运作,课题经费到位后给予相关人员奖励。对完成课题任务质量较好、数量较多的,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五条 课题资助经费的发放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并按税务部门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必要时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专项协议书,明确课题主持人与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8日,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理事会研究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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