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8 点击: 次 来源:北部湾港通船舶经纪有限公司 作者:市地方海事局 - 小 + 大
一、事项编码
340700000000750972837200 二、适用范围 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在本辖区船舶所有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4 年 第 10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五、受理机构 安庆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 六、决定机构 安庆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 七、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2.具备船舶检验证书 3.具备船舶国籍证书 八、申办材料 1.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原件) 4. 船舶检验证书(原件) 5. 配员减免申请(原件) 九、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申请人向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港航管理局办事大厅船舶登记窗口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2.网上申报:进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庆分厅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进行网上申办。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 无 2. 收费依据 无 3.收费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办结后签发的证件或许可证由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预留地址、快递到付)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港航管理局办事大厅 2.电话咨询 0556-5036088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 安庆市港航管理局五楼监察室 2.电话监督投诉 0556-5036072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安庆市沿江西路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港航管理局办事大厅) 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港航管理局办事大厅(安庆市沿江西路1号) 2.电话查询 0556—5036088 3.网上查询 安徽政务服务网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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