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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域社会组织发展创新研究报告(一)

时间:2022-01-04    点击: 次    来源:襄阳市文化襄阳研究会    作者:何晓红 谢正富 - 小 + 大

一、创新背景:历史方位与功能定位锁定



社会组织是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解决我国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有生力量。2018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使其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市域社会治理的核心命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有生活、有品位、有秩序、有活力的宜居宜业城市。市域社会组织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核心社会力量。市域社会组织如何改革创新?市域社会组织如何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以赋权增能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是否能够解决社会组织的问题?在完善社会组织外部环境与加强内部治理之间,应如何选择改革路径?

本课题的目标是摸清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家底,总结发展创新的经验找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聚力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市域社会组织发展创新之路,形成党建引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市域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一、创新背景:历史方位与功能定位锁定

(一)时代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重要作用。社会组织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通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扮演着社会矛盾的调解者、社会福利的提供者、民众利益的诉求者、社会问题的解决者等角色,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力量,承担着党政与社会的衔接与桥梁作用;社会组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参与力量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之一;社会组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社会组织党建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堡垒。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社会组织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社会组织应该围绕新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认清自身特点,找准自身优势,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道路。

(二)制度背景

国家对于社会组织的治理取向是影响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变量。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八大后,随着“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目标确立,政府陆续推出了放开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降低注册门槛等利好政策。之后,中央层面又陆续出台了《国务院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成为新的政策风向标。

2016年8月,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意见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充分肯定“社会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发展及作用发挥指明了方向。

2016年12月,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并强调要注重从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社会组织的功能认知、改革力度和发展规划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7年12月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民政部于2018年8月发布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仍然保留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其他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混合管理模式”,不仅延续了限制竞争、限制分支等限制条款,同时提高了注册门槛,增加了“禁止营利”的规定,这些体现的都是强化限制和监管的约束性安排。

2018年1月24日,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布并实施。《办法》明确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范畴、管理原则、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即灰名单)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录(即黑名单)的适用情形。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激励措施,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决定》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重要内容。党和政府出台的这一系列政策均表明,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就必须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020年12月7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民办发〔2020〕36号,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从内容特征上可以划分为独立化、专业化、合作化、体系化四个阶段。

1.1.0时代(独立化阶段):从无到有的新生惊喜

社会组织从“全能政府”、“单位中国”的政府与国家一统格局中划分出来,有了除政府、市场之外属于自己的领域,有“NGO”、“NPO”、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等等名称,这是一支新兴力量,一支承载希望和梦想的力量,给国人带来惊喜。社会组织从政府市场分离出来,独立了。这个阶段的第一要务是生存,通过寻找各种可能的资源维持组织的运行,因此也可称为社会组织1.0时代,多数社会组织与政府脐带相连,社会组织逐步走向独立化。

2.2.0时代(专业化阶段):从有到好的专业追求

社会组织的专业化一方面有社会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有自身发展需求。社会组织具备专业能力才能提供专业服务,才能彰显专业价值,才能体现专业精神。这一阶段是发展阶段,是专业化、制度化的发展的阶段,是储备治理实力的阶段。

3.3.0时代(合作化阶段):从单干到合作的治理参与

经历了专业化建设和发展,社会组织具备了参与社会治理的实力,与政府建立合作共治的伙伴关系。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制定相关政策成为社会组织的资源支持者和政策引导者。社会组织正式参与到社会治理体系之中,成为重要的一支力量。

4.4.0时代(体系化阶段):从碎片到系统的生态体系

社会组织除了提供具体服务之外,还参与信息与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能力培育等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体系,成为真正独立的第三部门。当整个社会组织完整生态体系发育完成之后,不仅有了组织,而且还有了社会组织运作的支持体系。

襄阳社会组织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呢?根据问卷调查和访谈的信息可以初步判断,我市社会组织正处于专业化向合作化迈进的阶段,专业化程度还不高、社会治理参与的也刚刚起步。因此,我们要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努力实现我市市域社会组织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三)功能定位

1.党心民心的连心桥

社会组织要做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公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利益诉求,可以通过相应的社会组织及时地向上传递,影响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社会的和谐稳定来自社会需求的满足和社会问题的化解。社会组织可以为特殊群体(如残疾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困境青少年、精神障碍人士等等)专业服务和公益慈善服务,社会组织可以运用社会方法和技巧去解决社会问题。市域社会组织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行动主体,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社会组织处于政府与民众之间,通过专业服务来缓冲、润滑两者间的关系。

3.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调查、行业统计、行业自律、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制定、行业技能资质考核、价格协调、产品展销等方面起到了“传送带”“分流器”和“上挂下联”的作用。行业协会商会能够获得来自政府和企业两方面的信息与信赖,行业协会商会能突破部门与地区界限,链接产业上中下游,开展横向协调和纵向协调;在国际贸易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行业协会商会具有快速反应的组织优势。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参与市场监管、市场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攻关、慈善公益等行为和手段,增强了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质量,营造了诚信经营、团结协作、担当社会责任的现代企业文化和道德风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4.创新发展的样板田

科技类社会组织包括各种科技学会、科技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以社会监督机构或第三方监督机构的身份承接政府及社会的技术评估、管理咨询及决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扩散。科技类社会组织搭建平台搭建,实现创新资源集成功能,在科学数据共享、科学仪器设备使用方面具独特优势。通过向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技术、行业检测及管理决策咨询与试验基地协作等服务,实现平台搭建功能。为新创企业提供创新培训辅导、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项目的成长提供专业技术及财务、法务服务,把政府的创新战略和科技政策与企业有效结合。

5.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助推乡村经济振兴。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强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参与产业融合发展。这些组织可以发挥其连接各方资源、广纳专业人才的优势,起到联结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农业技术人才与普通农民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助力培育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为提供农技指导、产品营销、资金服务等创造条件。

助推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和发展乡贤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各类协商自治组织,有助于协调利益纠纷,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具有互益性、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包括生产合作、就业帮扶、养老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服务,在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更能以志愿活动、互助合作等形式激发人心向善、向美的精神,培育营造文明友爱的良好乡村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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